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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补充推荐新一届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纪检监察学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6-15 03:39:23 浏览次数:11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补充推荐新一届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纪检监察学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纪检监察学分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纪检监察学分委员会是广东省教育厅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广东省教育厅的委托,开展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5年。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纪检监察学科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纪检监察学科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向省教育厅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的咨询工作。

(四)组织有关教学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

(五)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建方案

(一)人员构成:纪检监察学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不超过4名,委员总人数不超过20名。

(二)工作机构:分委员会设秘书长1名,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由主任委员推荐),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设立监督小组,由1名副主任委员和2名委员任监督委员,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三、委员组成

普通本科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专家。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操守,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委员职责。

(二)普通本科高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1.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入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优先。

2.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3.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推荐作为主任委员的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鼓励各单位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非普通本科高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1.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有高度热情,支持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较强,行业造诣与业务权威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行业、机构的中高层管理职务。所在单位的主营业务或研究领域,与纪检监察学专业高度契合。

2.其他任职条件参照普通本科高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四)委员所在单位条件

支持委员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为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委员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主任委员、秘书长所在单位能够为本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和运行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支持。

五、推荐名额

我校限额推荐不超过3人。若推荐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

六、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和条件推荐教指委委员,对存在政治问题、违法违纪情形、师德师风问题的不得推荐。

(二)各单位认真核实专家推荐信息,按数量要求向学校推荐专家,并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三)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请于2026年6月16日(周二)前将委员推荐信息表(附件1,无需盖章)、汇总表(附件2,需盖章)、政治审查表(附件4,需盖章签字),申请作为主任委员单位需一并提交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附件3)报至行政楼226办公室,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jwjyk@jnu.edu.cn并抄送至study@jnu.edu.cn,邮件主题为:“推荐单位名称+纪检监察学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推荐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璐莹,电话:020-85225282,办公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226室。珠海校区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756-8505335,办公地址:珠海校区行政楼154室。


附件:

1.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表.wps

2.2025年“五个一”特色课程申报汇总表.xlsx

3.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wps

4.政治审查意见表.doc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