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31 03:28:09 浏览次数:10
暨教通〔2025〕14号
各学院(部):
根据《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暨教〔2025〕15号)(附件1)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对研究期满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研究期限过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结题验收项目:暨南大学2024年度立项一年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3年度及之前立项但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2。
中期检查项目:暨南大学2024年度立项两年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3。
二、检查流程
(一)项目组提交材料
结题验收项目:参照《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验收标准》(附件4)填写并提交《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5,指导教师需签署意见)、《结题项目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6)、《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附件7,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竞赛获奖、学生参与创业等)、《项目学术报告》(附件8,若已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可免除提交)。
中期检查项目:提交《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9,指导教师需签署意见)、《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
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重大变更事项,须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10),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允许延期1年,且只能延期1次,经延期仍未完成的项目将按中止研究处理。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4月10日(周四)上午12点前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科办及其指定邮箱。
(二)学院组织答辩、评审
结题验收项目:学院(部)组织专家组(不少于3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答辩,参照答辩评分细则(附件11),给出具体答辩意见(优秀、合格、不合格、延期,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
中期检查项目:学院(部)组织专家组(不少于3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对项目进行书面评审,给出具体评审意见(优秀、合格、不合格、延期,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
三、学院提交材料
请学院(部)于4月22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进行汇总,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点: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214室,联系人:韦艺伟,电话:020-85220034,E-mail:ojwsjk@jnu.edu.cn;珠海校区联系人:何冬红,电话:8505355,地点:行政楼143室。)。
材料如下:
(一)《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二)《项目学术报告》
(三)《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四)《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
(五)《结题项目学生信息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
(六)《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部)汇总表》(结题验收项目与中期检查项目分开汇总)
四、其他事项
(一)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是监控大创计划项目实施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答辩及书面评审。
(二)通过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可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创新学分。
(三)项目组应做好项目研究过程中资料采集工作,积极发表研究成果、申请专利、加强项目宣传及向市场推介转化。
(四)依托大创项目发表的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广东省/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编号:)”,否则不予认定结题成果。
(五)对于在研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1.《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暨教〔2025〕15号)
2.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3.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4.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验收标准
5.结题验收申请表模板
6.结题项目学生信息登记表
7.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
8.项目学术报告撰写要求
9.中期检查申请表模板
10.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1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评分细则参考标准
12.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部)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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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