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21 05:11:15 浏览次数:58
1、适用地点:珠海校区WE创空间-教学楼713会议室
2、适用活动:开展与创新创业相关的活动,包括宣讲会,培训,创新创业类项目研讨等。
3、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使用时间为8:00—21:00;周六、周日使用时间为8:00—21:30。
4、借用人员范围: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在校师生,建立《WE创空间使用名单》,大创项目、开放性实验、赢在创新等参与者及创业实验室成员自动列入使用名单,其他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参与者可以通过《WE创空间入驻申请表》申请进入使用名单。
5、借用流程:
6、使用规定:
总则:会议室由管理员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内容。会议涉及使用的设备设施由管理员负责保管、管理,各团队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设备。
使用时间:
(1)原则上每次申请不超过1天,若需使用超过1天,请在申请表说明情况。
(2)借用人应在所申请的使用时间内使用完毕,原则上不能超时使用。如需延长使用,在没有别的申请使用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如下一个时间段内已安排其他人员使用,超时使用的人员必须离开该会议室,终止使用该会议室。
(3)如需修改使用时间,需重新登记申请。
(4)按预约的先后顺序使用。特殊情况下,各申请团队人员经相互之间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调整使用顺序。管理员不负责协商,由使用者自己协商。
使用准则:
(1)使用人员需保持会议室的整洁,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不在会议室吃零食、外卖,不做与申请事项无关的活动,使用结束后恢复至使用前状态。
(2)除明确说明的宣传栏之外,不得在会议室的任何地方粘贴海报。
(3)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设备设施,安全使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4)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设备和桌椅等物品。若要借用会议室内物品,需得到教学管理办公室许可。借用完毕后,需及时归还。
(5)各创业项目的物品,严禁放入会议室。如有发现,管理员有权对遗留物品做出相应处理。
(6)会议室使用后,由管理员清点设备,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去。
(7)管理员每天不定时进行检查,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出现,可视其具体情节决定是否将该项目或组织移出《WE创空间使用名单》。
7、会议室现有物资情况:
(1)投影设备一套(可连接手机投影),音响设备一套;
(2)可移动圆桌一套(合并可围坐15人,拆分可作为X个小桌使用),小圆桌2张;
(3)可移动塑料座椅30张,木椅子5张,高脚凳10张。
8、附则:
(1)本办法的修订、解释权由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如果学校因紧急事宜所需使用的房间与各项目已申请使用的房间有冲突,应以学校活动为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