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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期“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9-08 07:37:07 浏览次数:12

各相关单位、各位新入职教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暨南大学“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暨教〔2021〕73号)(附件1)要求,为更好地落实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相关制度,帮助和促进新入职教师夯实教学基本功,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七期“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活动(以下简称“研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习活动对象

参加2026年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包含教研岗教师、教学岗教师及辅导员)。

已有相当教学实践经验、且职称为副教授或教授的新任教师,可由所在单位综合考量确定是否参加。无本科教学要求的单位的新任教师、其他研究型教师等,可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根据广东省通知要求,辅导员须参加并完成教研实习,研习营其他活动可自主选择参加。

二、研习活动时间与内容

第七期研习营活动时间为2026年9月至2027年8月,研习内容包括模块化和分学科的培训交流活动、教研实习、教学竞赛、新任教师教学发展档案等,具体详见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

(一)开营仪式

另文通知。

(二)模块化和分学科的培训交流活动

模块化和分学科的交流培训活动以常规培训形式贯穿整个研习活动周期,以学校、学院(部、校区)、系(所)层面开展的结合专业学科特点的教师教学发展活动为主。

(三)教研实习

实习期为2026年9月至2027年2月底,实习内容包括教研导师和新入职教师课堂互听、教学技能训练、科研实践等,实习工作量累计不少于20学时,具体详见附件2。

(四)教学竞赛

按照学校两年一届的惯例,第九届本科课程新任教师教学竞赛预计于2026年10月-12月期间开展。

校区、学院(部)也可开展或组织参加针对本学科专业特点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创。

(五)新任教师教学发展档案

每位新任教师需在研习营开营后及结束前各录制1次微格教学录像(教研实习提供的录像可任选其一),每次不少于20分钟,用以作为对比个人教学的依据,并将作为建立教师发展档案的材料,由学院(部)留存。

三、研习活动考核与要求

(一)考核内容

各相关单位侧重考评新任教师参与研习活动、研习任务完成情况和效果,学校侧重考评相关单位的组织工作及实效。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周期

考核材料

提交时间

具体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

1

中期考核:

教研实习考核

2026

9月-2027年2月

2027年3月

新教师的“六个一”实习作业(详见附件2)

教研实习成绩录入广东省岗培系统

2

结营考核

2026

9月-2027年8月

2027

9

新任教师对研习营所有活动的参加情况、完成情况及实际效果(详见附件1)

颁发合格证书、评选先进

(二)各相关单位持续加强过程管理和综合考核

1.各相关单位组织3-5人考核专家小组,原则上应由分管本科教学院领导、教科办负责人、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相关系主任等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应持续加强对新任教师研习活动的指导,对研习过程、研习效果、任务进度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应根据研习营活动的任务和学时要求,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考评新任教师研习效果,并总结本单位组织情况。

2.充分发挥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作用。

各单位在组织开展教研实习等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本单位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新任教师、教研导师及学院组织工作的指导督促作用。

(三)学校将根据结营考核结果,给予考核“合格”者颁发研习合格证书。研习营将评选“先进单位”和“教研导师-新任教师教学合作发展先进典型”。在同等条件下,考评优秀的单位和教师在其他相关评优、校外交流学习发展等活动中享有优先权。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序号

报送日期

报送材料

1

2026年9月15日17:00前

附件3:新入职教师教研导师名单汇总表

附件4:考核专家小组名单

上述材料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请打包命名为“单位名称+第七期研习营”,通过校内指定问卷系统统一提交,不需同步提交纸质材料。

提交链接:

https://surveyxn.jnu.edu.cn/wj/s4697cef1b0e4168a26cdf6fc825ef82

2

2027年3月12日17:00前

附件8:教研实习考核情况汇总表

(二)各相关单位可用适当的方式对积极参加研习营活动并取得良好发展成效的新任教师、积极指导新任教师取得良好成效的教研导师进行表彰、奖励;对不积极参加研习营活动或教学质量无改进的新任教师、不积极指导新任教师的教研导师进行负向激励。各校区、学院(部)持续发挥教师发展分中心、教科办的组织作用,为本单位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创造有利的条件和帮助。

(三)本项工作由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具体组织。

联系人:骆老师,胡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2162;

邮箱:ojsfzzx@jnu.edu.cn;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37室。

珠海校区联系人:何冬红,电话:8505355,地点:行政楼143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暨南大学“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暨教〔2021〕73号)

2.暨南大学新入职教师教研实习实施方案

3.新入职教师教研导师名单汇总表

4.考核专家小组名单

5.新入职教师教研实习听课表(新入职教师填写)

6.新入职教师教研实习听课表(教研导师填写)

7.新入职教师教研实习评价反馈表

8.教研实习考核情况汇总表

第七期研习营通知附件.rar

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