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6-05 05:02:23 浏览次数:10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暨南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暨教〔2024〕32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本科教学校长奖”“教学名师奖”及“本科教学奖”评选工作。本次评选旨在表彰扎根本科教学一线、立德树人成效突出的优秀教师,鼓励广大教师潜心教学、追求卓越,持续提升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科教学校长奖、教学名师奖、本科教学奖(包括青年教师教学奖、教学创新突破奖、教学卓越引领奖、教学创新发展团队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本次评选奖项的名额如下:
奖项名称 | 评选名额上限 | |
本科教学校长奖 | 5人 | |
教学名师奖 | 5人 | |
本科教学奖 | 青年教师教学奖 | 10人 |
教学创新突破奖 | 10人 | |
教学卓越引领奖 | 5人 | |
教学创新发展团队奖 | 5个 | |
二、遴选条件
评选对象为扎根本科教学,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师风高尚、潜心教书育人,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广受师生认可的一线教师。
鼓励在人工智能应用、产教融合协同、教学创新实践、创新创业教育、港澳台侨学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培育等领域深耕细作,有代表性成果的教师积极申报。
候选人须严守教学规范及管理规定,近5学年内无教学事故、违法违纪记录,未受到学校其他处理处分。
(一)本科教学校长奖
本科教学校长奖是学校本科教学最高奖项。
候选人须从事教学工作满15年,深耕本科教学一线,教学工作量饱满,立德树人成效显著。重点奖励教书育人成绩卓著,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为学校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在高等教育领域作出突出成就,师生群众公认,在国内同行中有很高声誉和影响力,对教学团队和教师发展具有杰出引领力的一线教师。
(二)教学名师奖
候选人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水平高,有系统、成熟的教育理念,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且成果显著,教学方法和育人成效得到师生高度认可、获国内外同行高度评价的一线教师。
(三)本科教学奖
1.青年教师教学奖
候选人须为40周岁及以下(含40周岁)的青年教师,积极完成本科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注重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反馈良好、个人教学研究取得一定成果。
同等条件下,获评“教研导师-新任教师教学合作发展典型”的青年教师优先考虑。
2.教学创新突破奖
奖励坚持开展本科教学一线工作,在师生群体中口碑良好,教学能力和水平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教学创新能力突出,积极参与教学团队建设,在教学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建树的骨干教师。
3.教学卓越引领奖
候选人须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长期从事本科教学一线工作,在教学上潜心投入,有深厚教学功底,深耕教学研究,坚持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能有效促进学生成长发展,在教学团队建设中起到引领作用,教学成就卓越,在课堂教学、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与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持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教学创新发展团队奖
奖励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以专业或课程为基础建立教学协作机制稳定、成员梯队结构合理、创新精神较强、发展前景较好,持续开展教学研究并在教育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教学创新团队。
鼓励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带头开展教学团队建设,鼓励吸收新入职教师为团队成员,鼓励进行跨专业、跨学院组合。
同等条件下,满足条件的省级及以上课程/虚拟教研室优先考虑,团队成员在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等赛事中获奖优先考虑。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名额
1.按每个本科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在职专任教师数量50人及以下的本科教学单位:各类奖项总推荐数≤5人
在职专任教师数量51-100人的本科教学单位:各类奖项总推荐数≤7人
在职专任教师数量100人以上的本科教学单位:各类奖项总推荐数≤8人
具体奖项名额分配由各本科教学单位自定,其中教学创新发展团队奖应不少于1个,青年教师教学奖应不少于1个。
2.有以下成果或奖励的学院,可获得1个单列指标,单列指标人员范围须在以下成果或奖励内排名第一。
曾入选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入选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指导学生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金奖/获批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得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指导学生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最高奖项/获得其他国家级重要人才培养成果。
(二)单位推荐和初审
请各本科教学单位以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选工作,根据《办法》成立单位推荐及评审工作小组,严格程序,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各本科教学单位须认真核实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对党风廉政、师德师风、资格条件、教学工作量、学术诚信、教学事故等严格审核,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人选,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
(三)材料提交
本科教学校长奖、教学名师奖、本科教学奖的申报材料包括:对应申报奖项的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附件3/附件4-1/附件4-2)及相关佐证材料(模板详见附件5)、学院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6)。候选人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单位+申报奖项”。
请各本科教学单位于6月19日(周五)17:00前将本单位推荐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版)打包命名为“单位+本科教学奖励评选”,通过校内指定问卷系统统一提交,不需同步提交纸质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提交链接:
https://surveyxn.jnu.edu.cn/wj/sdcf8b21b2804806b6390867b67d0465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生院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创业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奖项评选的宣传组织、执行推进、沟通协调、评审报批等工作。
(二)各本科教学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把候选人的政治关、师德关、质量关,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严格审核教学工作量。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的单位,将限制下一次本科教学奖励的推荐指标。
(三)候选人必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已经获奖者,奖项予以撤销,追回奖金和证书,并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本项工作联系人:骆老师,胡老师,刘老师;电话:85222162;邮箱:ojsfzzx@jnu.edu.cn;工作地点: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337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暨南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
2.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候选人推荐表
3.暨南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4-1.暨南大学“本科教学奖”候选人推荐表
4-2.暨南大学“本科教学奖”候选团队推荐表
5.佐证材料模板
6.学院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