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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3-30 09:29:15 浏览次数:11

暨教通〔2026〕19号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附件1)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2025-2026学年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实习安全保障等内容(填报数据字段较往年有新增,数据采集模板见附件2)。

二、数据报送要求

(一)报送流程和时间

1.请各学院(部)安排1名工作人员作为院级管理员,专门负责本学院(部)实习数据报送工作,如院级管理员有变动,请于4月2日(周四)17:30前将《学院管理员信息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请各学院(部)登录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根据操作指南,按照模板要求填报实习数据。部分新增字段内涵可参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附件1)。此通知发布之前已上传数据无需补充填报新增字段内容。请各学院(部)于2026年4月17日(周五)前完成2025-2026学年上学期数据填报,后续数据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填报。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加强统筹指导,组织本单位认真填报,及时发现、解决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更新实习数据。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填报内容将作为高校学生实习情况评价与实习经费发放的重要参考。

(三)常态化数据报送安排

请各学院之后每月5日前逐月及时更新数据,即当月更新上个月结束的实习。例如,2026年5月5日前更新上传2026年4月30日之前已经结束了的实习,以此类推。

三、其他

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学院管理员加入学校实习数据报送工作群(QQ群:743535036)。

联系人:曹晓峰、邓启东;邮箱:ojwsjk@jnu.edu.cn;联系电话:020-85220034;地址:暨南大学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14室珠海校区教学办联系人:刘炳淋,电话:8505789,地点:行政楼154室


附件:

1.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

2.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3.学院管理员信息表

4.实习培养方案模板

5.地区编码表

6.系统常见问题汇总

附件.zip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