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23 11:16:24 浏览次数:12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6级全日制本科专业(含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分工明确。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各项教学工作开展的依据,各教学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系)主任、教授等组成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协调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充分研究讨论后形成本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以及各专业培养方案。
(二)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各学院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充分调研国内同类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情况,借鉴一流高校本科课程体系设置理念。同时,各学院应对2022级以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教授、行业企业专家、用人单位、毕业生和在校生代表参与论证,制(修)订出更科学、合理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应形成会议纪要等过程性材料并存档,具体请参考《暨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工作办法(试行)》和《暨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工作办法(试行)》。
(三)暨南大学202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旦审核通过并开始执行,原则上4年内不再变动,直到2030年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启动时方可调整。
二、操作程序
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各专业按下列要求完成各项操作程序,通识教育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通识课程教学单位完成相关工作:
(一)按照《暨南大学关于制(修)订2026级全日制本科专业(含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附件1)的要求,确定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内容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实践环节、学制及授予学位等。
(二)依据“2026级暨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框架体系”(附件2)、“2026级暨南大学本科通识教育必修课教学安排表”(附件3)、“2026级暨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含课程设置)”(附件4)和“2026级暨南大学专业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对照表”(附件5),围绕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确定各专业课程框架体系,包括通识教育、基础教育、专业教育三大类课程中的必修课程、必修课学分、选修课程知识群设置以及课程知识群学分要求。
(三)附件4中需填写的课程编号,可以在“新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查询”应用中进行课程编号查询。凡在系统中查询不到课程编号的新开课程,需按照课程中心建设要求,在“新教务管理系统”的“新开课申请”应用中进行申请,获批后方可获得课程编号。
(四)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项目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参照全日制本科专业要求同时开展。
三、提交材料
(一)提交材料包括:《2026级暨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框架体系》(附件2)、《2026级暨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含课程设置)》(附件4)、《2026级暨南大学专业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对照表》(附件5)、《2026级暨南大学专业毕业要求对应支撑课程表》(附件6)、《202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会议纪要》(附件7)《暨南大学新开课申请表》。需开设辅修学士学位班的应提交辅修学士学位班的《2026级暨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含课程设置)》。
(二)所提交的每份材料应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2026级暨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含课程设置)》还需学院全体教指委委员签字确认。
(三)提交时间:2026年3月16日前。
(四)联系人:岑老师,电话:85220033,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224。
附件:1.暨南大学关于制(修)订2026级全日制本科专业
(含辅修学士学位) 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2.2026级暨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框架体系
3.2026级暨南大学本科通识教育必修课教学安排表
4.2026级暨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含课程设置)
5.2026级暨南大学专业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对照表
6.2026级暨南大学专业毕业要求对应支撑课程表
7.202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会议纪要
8.暨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工作办法(试行)
9.暨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工作 办法(试行)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