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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生实习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14 02:49:07 浏览次数:11

暨教通〔2026〕2号

各学院: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各类实习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寒假实习工作平稳有序,全面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现组织开展本科生实习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建议

(一)组织制度。实习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完善,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责任是否压实等。

(二)实习单位。是否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实习单位资质、安全管理水平、工作环境、硬件设施条件是否满足实习要求,是否排除安全隐患等。

(三)实习协议。是否签订三方协议,协议是否规范、权责是否清晰,协议是否包含安全管理职责、劳动安全保障、意外伤害处理、保险购买等核心安全条款。

(四)安全教育。实习前是否开展全覆盖、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实习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传染病防护、特殊天气防范应对等。是否明确实习期间纪律要求,是否明确告知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和联系人信息等。

(五)过程管理。学院和实习单位是否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是否定期深入实习现场或通过可靠方式(电话、线上平台、视频会议等)了解学生动态和安全状况,是否能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是否建立并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学生反映安全问题的渠道是否畅通,是否建立实习实训安全巡查和抽查机制等。

(六)应急预案。学院、企业是否制定了实习期间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包括自然灾害、伤害事故、交通意外、群体事件等在内的事项,细化应急响应流程与操作规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明确第一时间报告要求和基本处置程序,畅通信息上报途径,做好舆情应对预案等。

二、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根据排查建议逐项开展自查,并于1月21日(周三)下午5:00前将本学院签字盖章后的《本科生实习安全风险排查反馈表》(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曹晓峰、邓启东;联系电话:020-85228320;办公地点: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1室;电子邮箱ojwsjk@jnu.edu.cn珠海校区教学办联系人:刘炳淋,电话:8505789,地点:行政楼154室)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排查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实习教学安全。


附件:本科生实习安全风险排查反馈表.xlsx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6年1月13日




教通〔20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