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24 08:35:42 浏览次数:11
各学院(部):
为鼓励和引导本科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实践及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暨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暨教通〔2023〕1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详见附件1)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2级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范围
(一) 学术论文类: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论文;
(二) 专利授权类: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
(三) 学科竞赛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附件2)中的竞赛并获奖,团队排名前五名的成员(以公布文件或获奖证书上的排名为准);
(四) 创新实践类:主持或参加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暨南大学钟陈玉兰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并顺利通过结题验收;参加“赢在创新”决赛或分期赛项目,团队排名前五名的成员(以公布文件或获奖证书上的排名为准);累计参与“赢在创新”比赛系列活动及创业大讲堂满10次及以上的学生(附件3)。
二、学分认定要求与流程
(一) 学分认定要求
1. 学术论文
由学生提供有正式刊号的刊物目录及录用文章。SCI/SSCI/EI/A&HCI/ CPCI等数据库收录的论文由学生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其余论文由学院根据学校社会科学研究处和科学技术研究处网站相关文件认定;发表在预警期刊上的论文不予认定;
2. 专利授权
学生须在专利发明人名单内,由学生提供专利证书或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3. 学科竞赛
由学生参考获奖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榜单》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公布文件或获奖证书等文件;
4. 创新实践
由学生根据参与项目及活动情况填写申请表,并提供项目结题证书或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二) 学分认定流程
1.学生申请阶段(包括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为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00至7月1日(星期一)晚上24:00,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按时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2.学生本人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jnu.edu.cn),进入“创新学分认定(暨大)”模块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流程详见《创新学分认定操作手册(学生)》(附件4)、《创新学分认定操作手册(院级管理员)》(附件5);
3.学院组织完成创新学分的申报和审核工作,认定结果(至少应包括学生姓名、学号、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号)、成果类别、成果等级、认定成绩、认定学分等字段)经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25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韦艺伟,电话:020-85220034,邮箱:ojwsjk@jnu.edu.cn,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214室;珠海校区联系人:何冬红,电话:8505355,地点:行政楼143室);
4.学校复核后,将通过认定的创新学分信息录入成绩库。学生可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成绩查询”页面查看认定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创新学分认定只面向2022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学院应成立由院领导、学科专家、教务人员组成的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小组(不少于3人),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色,具体负责本学院创新学分材料的审核工作。
(三)创新学分申请材料须准确真实,凡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认定,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创新学分认定内容涉及署名单位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暨南大学”。
(五)不同类型(课程名称)的创新学分可以累加,但不超过4 学分。多次申请同一类型(课程名称)创新学分时不可累加,只计一项最高成绩。
附件:
1.《暨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方法(试行)》(暨教通【2023】1号).pdf
3.参与“赢在创新”比赛系列活动及创业大讲堂累计满10次及以上学生名单(2022级).pdf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