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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课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09 03:25:22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增强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丰富优质数字资源供给,有形有感有效开展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课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校内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征集一批教师自主开发建设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优质课程资源,并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展示,帮助广大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带动提升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整体水平。

二、课程类型

我校本次征集的精品课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课1项、主题活动课1项。课程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讲义、课件等。

(一)专题课

包括《中华民族大团结》、《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等专题课,以及学校自主开设的中华民族发展史、中华文化等相关专题课程。

(二)主题活动课

主要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班队会、大学生社会实践课等。主题活动课除课程实录外,重在展示课程设计、资料准备、课后总结等环节工作。

三、内容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

精品课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要求,确保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没有错误和偏差,授课教师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二)确保科学规范

精品课应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内容准确、摄制技术规范(见附件1),语言、文字、图片、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规范要求,政治性较强的图片不得改变纵横比,不得有任何广告。

(三)保证内容原创

精品课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使用网络影像素材不得故意遮挡水印及作者标识等。申报教师及单位需拥有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提交精品课资源时需签署捐赠授权书(见附件2)。

四、工作安排

20241018日前,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上报各类精品课程。要坚持质量为先,优先推荐前期已制作完成且质量较高的教学展示课、慕课等课程资源。

20241025日前,学校对上报课程进行审核,并视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工作,最终每类各确定一门课程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202411月起,教育部将对征集的精品课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平服务平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https://www.smartedu.cn/nationality)上线展示,并为相关教师和单位发放收录证明。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实施,做好服务保障,确保作品质量。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避免增加教师和学生负担。

请各单位于20241018日前将推荐的微课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务处。请将单个课程材料按“课程名称—课程类型—材料类别”方式命名,如“中华文明的起源—专题课—微课视频”,提交时,将所有材料压缩为.zip格式,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精品课”。

联系人:林焕楠,电话:020-85220033,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224室(教研科)。


附件:

1.课程制作要求.doc

2.捐赠授权书(视听资源类数字资源).doc



                                            本科生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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