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25 05:31:45 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以下几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8个类别。
二、推荐立项条件
202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候选对象须是本校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同时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学校鼓励项目负责人在校级立项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改革创新,深化外招生人才培养,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3年来(自2021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项目在2022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上一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三)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四)2024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六)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三、申报要求
项目实施限额申报,省教育厅分配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9项,其他类别项目16项。每个学院每个项目类别限申报2项。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推荐项目类别及各类别项目数。
各类别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及申报书详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
(一)学院于2024年10月9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2024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政治审查表》(附件3,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202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分别交至本科生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相应负责联系人(详见“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校内公示。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网上填报。经学校推荐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须将项目信息录入“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一)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办公楼221室),电子版发送至ojwsjk@jnu.edu.cn。联系人:曹晓峰;联系电话:85228320。
(二)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申报材料交至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行政办公楼337室),电子版发送至ojsfzzx@jnu.edu.cn。联系人:刘骏骁;联系电话:85222162。
(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申报材料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行政办公楼331室),电子版发送至osysjsk@jnu.edu.cn。联系人:张惠萍;联系电话:85220068。
(四)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26室),电子版发送至ojwjyk@jnu.edu.cn。联系人:陈璐莹;联系电话:85225282。
珠海校区上述材料纸版请学院收齐汇总后交至校区教学办143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56-8505355,电子版请发送至上述对应邮箱并抄送至study@jnu.edu.cn。
附件:
1.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2.2024年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3.2024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政治审查表
4.202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本科生院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