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12 05:51:33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21年度立项项目校内结题验收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21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确有特殊情况需暂缓,请附充分申请理由,由所在学院审核并盖章,原因不充分的不予受理;
(二)2020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上一次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须整改完成并参与本次验收,否则按不通过处理;
(三)项目如在2024年9月前已入选同类别国家级项目,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但应在学院汇总表中列明并附入选国家级项目的相关批文。2022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验收。
二、验收流程及要求
(一)2024年10月8日(周二)前,各项目团队根据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1),连同项目建设成果实证材料(视频等较大文件附网盘链接),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材料交各学院审核,各学院应严格审核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对达不到建设要求的项目提出暂缓申请。
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纸质版注意:“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填写后暂不加盖财务公章;“六、项目校内管理部门初步审核意见”“七、项目校内结题专家及意见”“八、学校审核意见”由学校填写。
(二)2024年10月10日(周四)前,各学院根据本单位项目情况,收齐项目验收材料并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2)、《广东省质量工程暂缓通过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一并交至相关科室。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验收,并公示校内验收结果。
(三)省教育厅验收工作及系统填报工作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26室),电子版发送至ojwjyk@jnu.edu.cn。联系人:陈璐莹;联系电话:020-85225282。
(二)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验收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办公楼221室),电子版发送至ojwsjk@jnu.edu.cn。联系人:曹晓峰;联系电话:020-85228320。
(三)课程教研室验收材料交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办公楼337室),电子版发送至ojsfzzx@jnu.edu.cn。联系人:刘骏骁;联系电话:020-85222162。
(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验收材料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行政办公楼331室),电子版发送至osysjsk@jnu.edu.cn。联系人:张惠萍;联系电话:020-85220068。
珠海校区上述材料纸版请学院收齐汇总后交至校区教学办143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56-8505355,电子版请发送至上述对应邮箱并抄送至study@jnu.edu.cn。
四、验收结论
对参加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暂缓通过项目由学院主动提出,并附完整、充分的暂缓理由,否则按不通过处理;暂缓项目获准暂缓后须在整改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参加下一年度验收,否则终止建设,并认定为不通过;不通过项目直接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及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学校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院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数额。
附件:1.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2.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3.我校省“质量工程”参加验收项目统计表
本科生院教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