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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教育部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06 01:48:44 浏览次数:10

暨教通〔2024〕29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学生开展更多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教育部拟于今年下半年在四川大学举办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现面向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申报项目须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2024年立项项目),要求项目具备创新成果,论文学术水平较高或项目作品完善且具有很好的展示性。

对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成果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具有一定创业基础和成效的项目优先推荐。

二、主要内容

(一)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学术论文须已录用或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并在首页或致谢部分进行标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改革成果项目经验交流: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三)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三、报名流程

(一)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严格按照《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方案》(附件1)和《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附件2)的相关格式要求认真准备,并于2024620日(周四)下午5:00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3-7)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冲,电话: 0756-8505335,邮箱:study@jnu.edu.cn,地址:珠海校区行政办公楼154室)。

(二)学校将择优评选出3篇学术论文、3项改革成果项目和1项推介项目参加年会。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做好年会参会项目申报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凡经学校推荐参加年会作品所在学院,在下一年度大创项目立项中给予倾斜。

(二)指导教师需对申报的学术论文、改革成果和创业推介项目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三)年会将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晋级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总决赛。

(四)“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展示”列入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成功入选年会的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会,同时学校将对获奖的学生及指导教师予以奖励。

(五)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三)获得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奖项是我校学术专长类推免的重要指标。

(六)如有需要,项目组可登陆网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 参照往届优秀成果,网址如下:http://gjcxcy.bjtu.edu.cn/IndexCG.aspx

 

附件:

1.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2.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3.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报名项目信息汇总表

4.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5.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6.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

7.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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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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