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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本科课堂教学质量院系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7 04:09:59 浏览次数:10

各本科教学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展本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院系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被评估教师范围

1.在我校担任教学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

2.申请英语授课(包括全英和双语授课)的教师;

3.承担新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4.学院认为需要评估的教师,如评奖评优、职称晋升等。

5.任课教师主动申请学校督导对其课堂进行评估。

二、工作要求

(一)专家组听课

1.专家组组长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本学期末收齐《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于2024628前交学院教科办存档。

2.每位被评估教师至少须有两位专家的评估成绩。

3.听课结束后,专家应采取适当方式向授课教师反馈听课意见,帮助授课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二)领导组听课

1.领导组负责人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在学期末收齐《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于2024628前交学院教科办存档。

2.每位领导一学期听课量不少于6学时。

3.领导听课重点把握课堂教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听课组织工作

1.各单位办公室应把通知发至本学期任课教师,对于教师因评奖评优、职称晋升,或有意向与学校督导交流课堂情况,帮助其提高课堂质量等,教科办应收集任课教师名单。

2.各单位办公室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附件1),于313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教务处。

3.各单位办公室应向专家组和领导组提供本单位被评估教师名单及相应课表。

4.各单位办公室收齐专家、领导评估表原件后,应分别填写《本科课堂教学评估成绩汇总表(专家组)》《本科课堂教学评估成绩汇总表(领导组)》(见附件23),于202475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教务处。评估表原件由学院存档保管,不需交教务处。

珠海校区各单位可将纸质版交校区本科教学办154室转送教务处,电子版请直接发送至教务处质量科邮箱,珠海校区工作联系人:张冲,联系电话:0756-8505335。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教学质量科岑姗;联系电话:020-85220745;电子邮箱:0745@jnu.edu.cn;办公地点: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224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

2.本科课堂教学评估成绩汇总表(专家组)

3.本科课堂教学评估成绩汇总表(领导组)

4.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附件1-4.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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