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19 02:55:57 浏览次数:12
各相关项目组:
根据《关于暨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受教务处委托,现定于2023年12月22日(周五)下午、12月26日(周二)下午对珠海校区教师承担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与地点、答辩分组和顺序如下:
理工组 答辩时间、地点:12月22日(周五)下午3:00-5:30行政楼206会议室 | |||||
答辩 顺序 | 答辩时间 | 答辩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备注 |
1 | 3:00-3:16 | 大学物理课程教学中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与实践 | 窦庆萍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1年度滚动资助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
2 | 3:16-3:32 | 主动思政教学探索-以“包装色彩学”为例 | 吕新广 | 包装工程学院 | 第二十三批教改(“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 |
3 | 3:32-3:48 | 智慧课堂效果、影响因素及技术接受研究 | 闫勉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1年度滚动资助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
4 | 3:48-4:04 | 工程教育认证背景下包装工程专业毕业论文教学改革 | 程娟 | 包装工程学院 | 第二十三批教改(实践教学专项) |
休息时间 | |||||
5 | 4:14-4:30 | 暨南大学港澳台侨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创新与实践——以珠海校区为例 | 于保山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产业学院 | 第二十三批教改(港澳台侨学生专项) |
6 | 4:30-4:46 | 基于新工科视角的“电力市场与监管”课程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 | 刘敏 | 国际能源学院 | 第二十三批教改(综合类项目) |
7 | 4:46-5:02 | 工程教育认证背景下基于OBE理念的新工科专业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 任亚平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产业学院 | 第二十三批教改(综合类项目) |
文科组 答辩时间、地点:12月26日(周二)下午2:30-5:30行政楼206会议室 | |||||
答辩 顺序 | 答辩时间 | 答辩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备注 |
1 | 2:30-2:46 | 专创融合导向下的商务谈判教学方案改革 | 钱刚毅 | 国际商学院 | 第二十三批教改(实践教学专项) |
2 | 2:46-3:02 | 思政理念融入“西方行政学说史”课程的教学探索 | 龚翔荣 | 人文学院 | 2021年度滚动资助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
3 | 3:02-3:18 | “英汉比较与实用翻译”课程的动态性思政教育元素研究 | 刘淑芝 | 翻译学院 | 第二十三批教改(“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 |
4 | 3:18-3:34 | 基于商科仿真模拟实验的校企协同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与路径研究 | 周宏山 | 国际商学院 | 第二十三批教改(实践教学专项) |
5 | 3:34-3:5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笔译工作坊”课程的应用与实践 | 黄欣 | 翻译学院 | 第二十三批教改(“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 |
休息时间 | |||||
6 | 4:00-4:16 | 基于欣赏型育人模式的“课程思政”创新实践——以“伦理学与生活”为例 | 张宇明 | 珠海校区党政办公室 | 第二十三批教改(“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 |
7 | 4:16-4:32 | 面向教育现代化的“234”个性化授课模型构建与应用---以“国际商务”课程为例 | 姜丽群 | 国际商学院 | 第二十三批教改(特色“金课”专项) |
8 | 4:32-4:48 | 基于BOPPPS模式的“英美小说与影视赏析”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与实践 | 吴瑾 | 翻译学院 | 第二十三批教改(特色“金课”专项) |
9 | 4:48-5:04 | 创新型人才培养视角下经济学课程的实验教学应用、研究与实践 | 卜国琴 | 国际商学院 | 第二十三批教改(实践教学专项) |
10 | 5:04-5:20 | 基于汉语言文化能力提升及跨文化意识培养的港澳台侨学生“汉英语言对比与翻译”改革与实践 | 赵晓燕 | 翻译学院 | 第二十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港澳台侨学生专项);延期结题期满 |
(注:每个项目的具体答辩开始时间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请答辩人务必提前十分钟到场。)
二、汇报内容
重点介绍项目建设或改革措施、主要成果及实践运用情况,并就有关内容进行答辩。时间为8分钟汇报(须使用ppt)+8分钟答辩。请各项目组将汇报ppt于答辩前一天发送至以下QQ邮箱:153076385
三、参加人员
每个项目组至少1人,原则上由各项目组负责人答辩,项目组成员也可到会补充。若项目负责人不能前来,可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答辩,非项目组成员代替答辩将视为无效。
四、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组要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积极准备相关答辩材料,按时参加结题答辩会。答辩时其他项目组的人员可以参与旁听。希望各项目组之间能相互借鉴学习,充分利用这次学习交流机会。
(二)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按时到场答辩,也请有关人员见文后相互周知。
五、咨询与联系
校区本科教学办联系人:黄老师,电话:8505355, 地点:行政楼143室。
欢迎有兴趣的教师前往观摩!
附件:评审标准.doc
校区本科教学办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