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09 08:21:38 浏览次数:10
暨教通〔2023〕54号
各学院(部):
根据《暨南大学钟陈玉兰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对2023年度暨南大学钟陈玉兰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3年度暨南大学钟陈玉兰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流程
(一)项目组提交材料
项目组填写《暨南大学钟陈玉兰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指导教师需签署意见)、《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附件3,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竞赛获奖、学生参与创业等)。
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重大变更事项,须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10月18日(周三)上午12点前交至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及其指定邮箱。
(二)学院组织评审
学院(部)组织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对项目进行书面评审,给出具体评审意见(优秀、合格、不合格、延期)。
三、学院提交材料
请学院(部)于11月3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汇总,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珠海校区联系人:张冲,电话:0756-8505335,E-mail:study@jnu.edu.cn;地点:行政办公楼154室),转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点:行政办公楼214室,联系人:邓启东,电话:020-85220034,E-mail:ojwsjk@jnu.edu.cn)。提交材料如下:
(一)《暨南大学钟陈玉兰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表》
(二)《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三)《项目所获成果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
(四)《暨南大学钟陈玉兰本科生创新项目学院(部)汇总表》(附件5)
四、其他
(一)中期检查是监控项目实施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书面评审。
(二)项目组应做好项目研究过程中资料采集工作,积极发表研究成果、申请专利、加强项目宣传及向市场推介转化。
(三)项目研究成果属暨南大学所有,发表论著或申报其他成果时须注明“暨南大学钟陈玉兰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四)对于在研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暨南大学钟陈玉兰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4.暨南大学钟陈玉兰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