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14 03:13:23 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提升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和《“暨南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现将2023年“暨南英才计划”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集中遴选:可申报杰出教学名师、教学名师第一层次、教学名师第二层次。
二、申报条件
(一)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的《实施办法》。
(二)年龄要求(仅针对本次可申报的项目)
截至本申报通知发布之日,推荐人选年龄应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类型 | 学科类别 | ||
文科 | 理科 |
杰出教学名师 | 60周岁以下 (1963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 |
教学名师 第一层次 | 60周岁以下 (1963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 |
教学名师 第二层次 | 45周岁以下 (1978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
三、成果统计时间要求
申请材料须填写近5年(即2018年1月1日以后)以暨南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相关重大成果已用于申报“暨南双百英才计划”等校内资助性项目的,不得重复使用该成果再次申报本项目。如在形式审查中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一)汇总表(详见附件2)。须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同一岗位类型申报多人者,本单位须进行排序。汇总表请提交PDF扫描件和和excel版本。
(二)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申报书内容须完整、真实有效,并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申报学院的推荐公函。应从申报人选的师德师风、政治表现、党风廉政、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把关。
请各单位统一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前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ojsfzzx@jnu.edu.cn,石牌校区行政楼337-2)。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报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逾期不候。
珠海校区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6-8505335
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222162
附件1: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暨南英才计划”申请汇总表、申请表、佐证材料清单.rar
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