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21 12:09:25 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号)要求,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建立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现就做好我校专家推荐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目的
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建设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具体承担,实行全国统一管理。部省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实施的本科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专家选派和使用原则上从专家库提取。
二、专家推荐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须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愿意承担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任务。推荐范围包括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政、教学、评估的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各二级学院院长和系主任,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推荐结构应综合考虑专家来源、学科专业、职称职务、年龄、工作专长(经历)等因素。具体推荐条件见附件1。
三、专家推荐程序
1. 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请填写《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附件2),于11月25日(周五)前发学院教科办;
2. 学院对照推荐条件进行初审,重点对教师政治立场、师德师风等进行把关,填写《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3),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8日(周一)前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至ojwjyk@jnu.edu.cn;
3. 学校审核并确定我校推荐专家名单,为被推荐专家创建系统账号,并通过短信发送账号密码;
4. 被推荐专家于12月5日(周一)前使用分配的系统账号登录“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系统”(链接:https://eva.heec.edu.cn/expert-login),完善专家信息并电子签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
5. 学校完成系统审核及材料汇总报送工作。
四、其他
本次推荐不限名额,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如有问题欢迎致电教务处咨询。
工作联系人:杨泽铭;办公电话:020-85220033;电子邮箱:ojwjyk@jnu.edu.cn。珠海校区教学办联系人:黄老师;0756-8505355
附件:
4.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系统使用手册-被推荐专家.pdf
教务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