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10 09:15:11 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2023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中期调整及组建新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广东省将组建专项工作教指委:广东省本科高校“新文科”建设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本科高校“新农科”建设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广东省本科高校“新医科”建设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做好教指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承建教指委
可根据教学单位在文科、农科、医科专业的综合实力、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及对教指委工作的支持力度,向省教育厅申请承建“新文科”“新农科”“新医科”教指委并推荐主任委员人选。
二、推荐教指委委员
各教学单位推荐委员须符合委员基本条件(附件2)。本次实行限额推荐。
我校可为“新文科”教指委推荐校外行业专家1名,校内专家4名,各教学单位限推荐校外行业专家1名、校内专家1名。
我校可为“新农科”教指委推荐校外行业专家1名,校内专家1名,各教学单位限推荐校外行业专家1名、校内专家1名。
我校可为“新医科”教指委推荐校外行业专家1名,校内专家1名,由医学部统筹推荐。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有意向申请教指委承建的教学单位的填写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附件5)、主任委员个人信息表(附件3)。
(二)有意向申请教指委成员的教师填写推荐委员人选个人信息表(附件3)后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填写《推荐广东省本科高校教指委委员汇总表》(附件4,须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三)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1月13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224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ojwjyk@jnu.edu.cn,邮件以“教学单位名称+教指委申请材料”命名。珠海校区各教学单位汇总后请将纸版和电子版交至校区本科教学办(校区行政楼143室),邮箱:study@j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广东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校对教指委的支持力度、教指委委员的履职能力,研究确定承建单位和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确定后,可提名秘书长1名(30人以上的教指委可提名副秘书长1名),并在各校申请名单中择优筛选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同时可聘请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资深专家作为教指委顾问,商省教育厅确定。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由省教育厅审核并正式发文予以公布。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85220033。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2023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中期调整及组建新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PDF
5.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docx
本科生院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