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08 04:55:23 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励等级和数量
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设置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推荐参评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将从2016年以来获得学校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获奖成果中择优遴选,具体推荐数量待省教育厅下达指标确定。
二、教学成果奖励范围
本届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为: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
三、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三)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优先推荐一线教师取得的成果,严格控制校领导牵头申报的比例。
(四)同等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予以倾斜。
(五)多校(单位)合作或联合完成的成果、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亟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成果,予以倾斜。
(六)已获得过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七)在符合前述成果奖基本申报要求的前提下,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在一线教学中有突出改革成就的,每人可牵头申报1项成果(金奖指导教师申报成果须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该成果不占用学校限额指标,但所申报成果必须与其他成果一样,完成校内推荐程序后一并报送,且该成果负责人不可再参与其他成果申报。2019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中,已使用过额外指标的教师,本届如再次牵头申报,将占用学校正常推荐名额。
四、申报推荐程序与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推荐程序
1.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于2021年4月26日(周一)下午3点截止,申报材料按要求统一提交教务处。
珠海校区各学院汇总后请于4月26日(周一)下午1点前交至校区教学办(校区行政楼143室),电子版发至study@jnu.edu.cn,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56-8505355。
因时间紧,请准时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2.根据广东省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条件和限额,学校将组织两轮评审。经第一轮评审,淘汰一定比例的项目。反馈评审专家意见建议,第一轮入选项目进一步打磨申报材料,于2021年5月6日(周四)下午3点前再次提交。经第二轮评审,确定2021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拟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公示结束后,教务处为每个推荐项目负责人分配用户名及密码,各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网上填报须于2021 年5月28日前完成,平台到期自动关闭,逾期未填报者,视为放弃。
(二)申报教学成果奖应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提交excel格式),将推荐申报的各项目信息汇总,如推荐多于一个项目的,按照本单位推荐顺序填写。
2.《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
3.教学成果科学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
4.成果相关支撑材料,包括:
(1)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
(4)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5.成果所在单位的二级党组织对主要完成人的廉政鉴定(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
6.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附解说词),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教学成果中如设置了成果展示专门网站的,可以在平台对应位置填写网址链接。
纸质材料2-5请合并装订成一册(每个推荐成果一式2份,用软皮平装,每份材料请控制在200页以内,电子版提交PDF格式);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不必要的材料无须列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省级成果奖申报均需通过所在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成果奖申请书填写及附件材料报送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附件4)。各类表格、资料严格按要求填写和规定程序审核报送。
3.请学校各单位按要求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26房);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名称和申报成果名称命名各文档),请发至ojwjyk@jnu.edu.cn。联系人:刘老师、颜老师,联系电话:85225282、85220033。
(四)其他要求
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尊重和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创造性劳动的重要措施。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充分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对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整合本单位已有成果,要对相关成果最新应用实践情况进行归纳总结,进一步充实、完善和提升申报资料,提升成果竞争力。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2021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