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我校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21年1月4日~1月15日举行。鉴于我校仍有部分学生暂未返校的情况,各教学单位要在遵照执行《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依情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期末考试方案,可采取线上、线下、线上线下同步考试等方式,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考试的组织管理、过程监控及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理。在考前召开考试工作会议,宣讲考试文件,明确职责;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以典型事例警示考试作弊带来的后果,重点学习《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五条规定:本科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0的毕业生,无考试作弊行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确切理解为:考试作弊者,无论其后的处分决定解除与否,都将不会被授予学士学位)
任课教师应至少提前7天携带试卷电子版(PDF格式,U盘存储)及纸质版《暨南大学珠海校区试卷审核付印单》到行政楼文印室141室印制试卷,主考教师应至少提前一天到行政楼文印室141室领取并核对试卷。请需要使用语音室或多媒体设备考试的主考教师提前联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课室管理中心,以便提早开设备。
二、把好试卷质量关,做好命题保密工作
各单位要从试卷的命题与审批、试卷保密、评阅、成绩管理、试卷分析等环节切实抓好考试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主客观题的比例可适当调整,注重考察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课程及相关学科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教师积极推进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加强教学过程考核。
参与考试命题、审核的教师,应确保试题的安全,严禁泄题。不得利用网络传送试题。
三、明确考试方式,制定线上考试实施方案
各教学单位要提前确定好各门课程的考试方式并通知学生,采用线上考试的(含线上线下同步考试的线上部分),教学团队要制定线上考试实施方案(含需使用电子设备、软件、操作流程、等),报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试方式一经确定,不得任意修改。
线上考试的材料,建议打印纸质版保存,也可以保存电子版;无论选择哪种保管方式,都务必保证材料完整、清晰,符合相关存档要求。
为切实做好考试周的各项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29日17:00前,将《学院考试形式一览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上报教务处。
四、落实监考工作
(一)各教学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各项监考工作,根据线上、线下的考生人数配足监考人员。监考工作原则上由在职教职工担任,如安排其他人员监考,须报各单位主管本科教学的领导批准。
(二)线下考试的,请监考教师务必按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严格执行清理考场工作,检查考生证件,按照本通知附件的要求,在考前宣读《考场纪律》(见附件2)。
(三)线上考试的,要提前向学生们公布考试方案,明确流程和要求,在考试开始前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考前打卡签到、身份验证、设备调试、考试环境监察、考试纪律提醒等。条件允许的,可要求学生使用双机位监考。
(四)在监考期间,监考教师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过程中请勿玩手机、看报、改卷等,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对于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给予警示,对不听劝告者,做好情况记录和证据保留,并及时通知巡考人员。
五、加强巡考工作
期末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组织领导对本单位考试进行巡视,做好巡考记录并存档备案。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巡考安排及校本部教学大楼监控室值班安排表(见附件3)、番禺校区巡考值班安排表(见附件4)报送教务处。
六、其它事项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考试资格相关规定的通知》(暨教通〔2007〕25号)要求,学生缺课累计超过教学时数1/3者取消考生资格, 各学院要对授课教师提交的《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缺勤登记表》做好存档工作,并敦促教师提前告知相关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以确保正常的考场秩序。
(二)学生因特殊原因需缓考的,应先在综合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打印《缓考申请记录单》和《缓考申请表》一起上交学院教科办。缓考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6日。不受理双学位班课程的缓考申请。
(三)考生须持学生证(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遗失证件的,请及时到发证单位补办证件或开具身份证明。无证或证件照片模糊不清、无法确定考生身份信息的,监考教师有权拒绝考生进入考场。
(四)考试结束后,各单位要全面、认真、系统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务必将以上事项准确通知到相关人员、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和全体本科学生。
教务处考务工作联系人:
谢老师,联系电话:85226556
林老师,联系电话:37330032
珠海校区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505355
附件1:学院考试方式一览表
附件2:考场纪律
附件3:校本部教学大楼监控室值班表
附件4:番禺校区巡考值班安排表
附件下载:https://jwc.jnu.edu.cn/files/news/4198-2020122385958-1.zip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