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管理办法的新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平稳过渡。
附件:《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 务 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