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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遴选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教育部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06 08:28:42 浏览次数: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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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教通〔20193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教育部将于201910月中旬在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现面向学校立项实施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以学术论文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择优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参加年会对象

申报项目须是正式立项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要求项目具备创新成果,项目研究报告学术水平较高或项目作品完善且具有很好的展示性。请院系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对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成果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具有一定创业基础和成效的项目优先推荐。

三、其他事项

年会将遴选10项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四、报名工作安排

申请参加年会的项目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严格按照《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方案》(附件1)和《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附件6)的相关格式要求认真准备学术论文或展板内容或创业推介项目简介等材料及相关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5)于2019618日(周二)12:00前将年会参选材料(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邓启东、王璐,电话:020-85228320,邮箱:ojwsjk@jnu.edu.cn,地址: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1室)。珠海校区请于2019617日(周一)16:00前将年会参选材料(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校区教学办(联系人:张冲,电话:0756-8505335,邮箱:study@jnu.edu.cn,地址:珠海校区行政办公楼154室)。

  

附件:

1.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方案

2.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3.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4.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

5.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6.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教务处

2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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