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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暨南大学关于开展第六届“本科教学校长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珠海校区 发布时间:2019-01-11 10:13:22 浏览次数:800

各本科教学单位:

学校20135月印发《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激励办法》(暨教〔201326号,附件1),设置“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重点奖励本科教学一线教师,兼顾青年、中年和资深教师,重在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至今已开展5届评选,共有169名教师获此殊荣。这些教师在本科教学工作中脚踏实地、长期投入,并在课堂教学、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与创新人才培养、教学管理等各个方面做出了贡献。他们的卓越成绩,与我校本科教学发展紧密相关。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激励办法》,学校决定开展第六届“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条件

本次拟评选的奖项有教育教学奖和教学管理奖,其中教育教学奖包括杰出教学贡献奖、教学贡献奖、青年教师教学奖,每奖项下分设专项奖和综合奖,教学管理奖下分设集体奖和个人奖。

各奖项评选对象及条件详见《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激励办法》。个人奖项的评选,同等条件下本科教学核心团队成员优先。

二、评选程序

(一)提交申报表

本次奖项申报不设单位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已获本科教学校长奖的教师,可申报高级别奖项,如获得专项奖的,可申报综合奖。

申报教育教学类奖项的请填写附件2

申报教学管理奖个人奖的填写附件3

申报教学管理奖集体奖的填写附件4

申报书(纸质1份)连同佐证材料一起装订,交所在单位教务秘书处。其中,申报课堂教学专项奖的,请在31日前提交材料,以便安排专家、督导随堂听课;申报其他类别的,请在325前提交材料。申报书电子版请教师个人登录sp16.jnu.edu.cn/9,上传至:校长奖文档库,登录凭据同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账号和密码。

(二)材料审核

学院负责审核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以及给出单位推荐意见(填写附件5)。各单位请于38日前完成课堂教学专项奖材料审核并报送至校区教学办,41日前完成其他类别材料审核及报送,在报送前,应按规定在单位内公示推荐名单。

(三)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评选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三、其他事项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刘骏骁、杨泽铭,地址:行政办公楼219室,电话:020-85226356

       珠海校区工作联系人:张冲,地址:珠海校区行政办公楼154室,电话:0756-8505335

附件:

1:《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激励办法》.pdf

2:校长奖_教育教学类奖 申报表.docx

3:校长奖_优秀教学管理个人奖申报表.doc

4:校长奖_优秀教学管理集体奖申报表.doc

5:汇总表及单位推荐意见.docx


教 务 处 

20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