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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办公厅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申报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7-07-14 01:52:20 浏览次数: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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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报数量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3项到教育部。各相关单位应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鼓励单位合力或跨单位协同申报,各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
三、申报要求
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由项目申请人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于2017年9月6日(周三)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送到所在学院。学院于2017年9月7日(周四)前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并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26),电子版发送至62754195@qq.com,逾期不再受理。珠海校区各学院汇总后请统一交至校区教学办。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020-85225282。
珠海校区联系人:黄玲;电话:0756-8505355。
1.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2.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3.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