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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自查和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7-07-12 12:38:5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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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教通〔2017〕43号 根据《暨南大学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实施方案》(暨教〔2014〕69号)精神,学校已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四轮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工作,共发出蓝色预警38个,黄色预警7个,橙色预警3个。为继续扎实推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按照巡视等级,第五轮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工作巡视范围为全校各本科教学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1.学院/部自查:2017年9月4日-30日 2.学校巡视:2017年10月9日-11月17日 二、工作方式与内容 (一)学院/部自查 以学院/部为单位,由院系领导、教务人员等组成教风学风建设小组,按照《暨南大学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实施方案》,根据预警考评内容自查教风学风现状,确定本单位自查预警等级,提交自查报告(见附件)。自查内容为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情况。 (二)学校巡视 学校组织专家巡视组,考评各单位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1.巡视组构成 遴选教学经验丰富、敢于坚持原则且有较高声望的专家组成若干巡视组。 2.工作方式 (1)审阅教学单位自查报告; (2)调阅教务处有关被巡视单位的相关材料; (3)对教师教学规范、学生学习情况等进行检查; (4)随堂听课,评估课堂教学质量(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5)列席被巡视单位相关教学会议; (6)调阅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类相关文件、档案等资料; (7)巡视组认为有助于了解教风学风的其他形式。 3.工作程序 (1)学院/部自查工作完成后,巡视组对学院/部教风学风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形成巡视报告,确定预警等级; (2)根据预警等级指导被巡视单位落实整改。 三、提交材料 各学院/部务必重视本项工作,科学收集、分析教风学风信息,客观评定本单位教风学风预警等级。请各学院/部于9月30日前将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自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交到校区教学办(行政楼15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tudy@jnu.edu.cn。 教务处联系人:杨泽铭;电话:020-85220745,邮箱:ojwzlk@jnu.edu.cn;地址: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2室。珠海校区联系人:张冲,电话:0756-8505335,地址:珠海校区行政楼154室。 附件: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自查报告 教务处 2017年7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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