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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暨南大学2017年双学位(辅修)开班及报名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7-06-02 08:15: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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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及本科学生: 根据《暨南大学双学位(辅修)教育管理试行办法》(暨教〔2008〕70号)及《暨南大学本科双学位(辅修)教育管理实施细则》(暨教〔2010〕39号)相关规定,学校将于下学期继续开办双学位(辅修)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 2015、2016级在校本科学生,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在确保完成主修专业且学有余力的基础上均可报名(须同时符合开班单位有关要求,见附件1)。 2.每位学生限选报一个专业,切勿同时向多个单位提交修读申请。否则,上交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23日,请有意向修读的学生到指定地点报名(见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流程:填写双学位(辅修)申请表(附件2)、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到所在院系审核签字→到开班单位指定地点报名→开班单位进行审核并提交初审名单→教务处复核备案→学院公布通过备案学生名单→缴费→上课。 3.学费标准:双学位(辅修)学费根据当年主修专业学费标准而定,双学位(辅修)学费分两学年缴纳。(学生在学习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修读的,已缴纳的双学位(辅修)学费原则上不予退费。) 2017年收费标准参考如下,关于缴费的具体标准和安排以学校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的通知为准。 专业类别 |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及内地学生 | 华人、外籍学生 | 双学位(辅修)学费 | 双学位(辅修)学费 | 文学、经济、法学、管理类专业 | 3420元/学年 | 14250元/学年 | 理、工、外语类专业 | 3870元/学年 | 16500元/学年 | 三、其他 双学位(辅修)开班单位须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于6月29日前将初审合格名单(附件3)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务处学籍科(行政办公楼129室),并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系统--学生信息管理—双学位(辅修)管理—双学位(辅修)申请)提交拟录取学生的修读申请,进行备案。 附件:1.2017年双学位(辅修)开班情况及报名要求 2.双学位(辅修)修读申请表(本科学生) 3.2017年双学位(辅修)班初审合格名单 教 务 处 2017年6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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