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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7-03-29 03:26:26 浏览次数:185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54号)部署,现启动我校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围绕创新创业相关知识体系,建设一批旨在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批判精神的思维训练类课程;建设一批旨在培养学生创新技能、创新手段的创新实践类课程;建设一批旨在锻炼学生创业实践能力的创业实践类课程。

(二)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改革传统的以学科知识结构为逻辑的课程设计理念和思路,构建以工作过程系统化、典型化工作任务为基础的新型课程体系。该项目一般应该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在对专业培养项目进行科学设计的基础上,系统改革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的在职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2.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较为明晰的改革思路和举措,能够主持项目直至结题。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项目申报:

1.已获本年度省“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含教改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

2.省质量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2015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

3.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研究水平、实践能力或实践条件的。

(二)申报要求

1.每位教师仅限主持一个项目,且最多同时参与另一项目建设;

2.项目建设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建设时间自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之日起计算;

3.申报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的教师,应具有新型课程设计开发理念、能力,接受过相关培训。

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及申报书详见附件。

(三)项目数量

项目实施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2项,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1项。

三、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部)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见附件),201741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送所在学院(部)初审。

(二)学院(部)审核后于2017413日前将《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连同申报材料(申报表格需盖章),交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珠海校区各学院汇总后请统一交至校区教学办。

(三)校内公示。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

(四)网上填报。经学校推荐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须将项目信息录入“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1.8.171.10:6002/)。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24室),电子版发送至tyhb@jnu.edu.cn。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85220033。珠海校区交至校区教学办143室,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

 

附件:点击下载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3.广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4.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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