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5-06-26 11:06:29 浏览次数:550
暨教通〔2015〕39号
各学院/部:
根据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校于即日起开展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期末各项常规工作
(一)做好期末考试考务工作
1.贯彻落实学校考试规定
各教学单位和教师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暨教通〔2015〕36 号),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考试资格相关规定的通知》(暨教通〔2007〕25号)要求,对授课教师提交的《暨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缺勤登记表》做好存档和汇总工作,并于2015年7月3日前提交《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见附件2)到教学质量科备案,同时敦促教师提前告知相关学生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以确保正常的考场秩序。
2.切实做好命题、试卷评阅和分析、成绩管理等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与考试相关的管理文件,规范考试各个环节的手续,切实提高试卷命题与审批、试卷评阅、成绩管理、试卷分析等各个环节的水平和质量,确保考试试卷“零失误”。考试结束后四天内,任课教师应及时、准确地将考试成绩录入学校网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并填写试卷分析。试卷分析要具体、有针对性,避免泛泛而谈。
(二)做好本科课程评估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评估的通知》(暨教通〔2015〕34号)要求,做好学生课程评估工作的宣传和提醒,强化学生对课程评估与选课关联关系的认识。
(三)教务处将组织本科教学督导委员和工作人员巡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学院,限期整改,并通报。
二、 2014-2015学年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落实情况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在提高教学质量中的地位和作用,持续贯彻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制度。各学院/部要全面自查本单位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填报《教授、副教授未承担本科生授课任务情况一览表》(附件3)。
三、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小结
总结本学期教学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成效和不足,针对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涉及的相关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
(二)请各单位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办公楼22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电话:85220745;联系人:杨老师;电子邮箱:ojwzlk@sina.com。珠海校区相关材料请交至校区教学办(行政楼143室),联系人:黄玲,电话:0756-8505355。
附件:点击下载
1.暨南大学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
2.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取消期末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3.教授、副教授未承担本科生授课任务情况一览表(2014~2015学年)
教务处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