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5-06-23 08:36:50 浏览次数:513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7〕70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现开展2014年度立项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对于建设期限过半的项目,由学院(部)组织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审查。
二、检查范围
2014年度立项第十六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第十六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课程中心专项)(见附件1)。
三、检查流程
(一)项目组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见附件2),连同项目阶段性成果(一式一份),于2015年6月26日前交至所在学院(部)。
(二)各学院(部)组织3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对本单位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照项目总体目标与实施计划开展工作。每位专家须在相应意见栏给出意见并签字。
(三)学院(部)填写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5年7月6日前将汇总表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18室),检查材料由学院留存。 珠海校区各学院请交至校区教学办(行政楼143室)。
(四)学校随机抽查各学院(部)检查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将对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核查并公布结果。对于未提交任何材料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撤消项目、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负责人在未来两年内申请、主持新项目的资格。
(二)咨询与联系
联系人:孙建莉;电话:85220033。 珠海校区联系人:黄玲,电话:0756-850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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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
3.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