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5-04-21 04:24:30 浏览次数:954
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1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对2014年立项研究期满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研究期限过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范围
结题验收项目:暨南大学2014年度立项一年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3。
中期检查项目:暨南大学2014年度立项两年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4-6 。
二、检查方式
(一)项目组在教务处网站登录“暨南大学本科教学信息门户”(http://202.116.1.182:9000),输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账号和密码,选择页面上的“登录”按钮。进入系统中,选择“创新教育管理”系统(CrES),进行结题/中期检查申请,并填写相关材料。具体操作可参见《创新教育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手册》(说明手册在“创新教育管理”系统首页即可下载)“结题检查”/“中期检查”部分。如有疑问,请加入咨询qq群:187513947;
(二)项目组在系统中填写《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检查表》或《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经指导教师网上审核后,于5月5日(周二)下午5点前提交纸版(从系统中打印)一份给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教科办;
(三)各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检查,并给出具体评审意见;
(四)学校将根据项目材料及评审情况进行审核,做出优秀、通过或不通过的评价;
(五) 若项目有重大变更事项,项目组须提交变更申请,具体操作可参见《创新教育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手册》;
(六) 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若成果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并交验原件;若以实验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若成果是制作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源程序代码的打印稿、程序光盘。(项目研究成果纸版材料须与《结题检查表》或《中期检查表》一并上交)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请于2015年5月12日(周二)下午5点前完成学院有关项目结题检查及中期检查工作,并登录系统打印《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部)汇总表》一份,连同项目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点:行政办公楼217室,联系人:邓启东,电话:020-85228320,Email:ojwsjk@jnu.edu.cn)。珠海校区请交至校区教学办(地点:校区行政楼143室,联系人:黄玲,电话:0756-8505355)。
四、其他
(一)通过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登记创新学分;
(二)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研究过程中资料采集工作,积极发表研究成果、申请专利、加强项目宣传及向市场推介转化;
(三)项目研究成果属暨南大学所有,发表论著或申报其他成果时须注明“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
教务处
2015年4月17日
附件: 点击下载
1.暨南大学2014年度国家级(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暨南大学2014年度省级(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3.暨南大学2014年度校级(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4. 暨南大学2014年度国家级(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5. 暨南大学2014年度省级(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6. 暨南大学2014年度校级(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7. 项目学术报告撰写要求
8. 暨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