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5-04-21 03:34:59 浏览次数:925
根据《暨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1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对2013年立项研究期满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结题验收项目:暨南大学2013年度立项两年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珠海校区各学院项目如下:
2013年度暨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部分中期延期项目 |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类型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院 | 指导教师 | 指导教师 所在学院 |
201310559049 | 超市自助付款机 | 创新训练 | 李子阳 | 国际商学院 | 李 军 | 电气信息学院 |
201310559051 | 基于手机的图书管理系统 | 创新训练 | 陈锦和 | 电气信息学院 | 周 密 | 电气信息学院 |
2013年度暨南大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中期检查通过项目名单(两年期) | ||||||
1055913014 | 基于网络消费者潜在心理影响因素对电子商务营销策略的初探 | 创新训练 | 林裕健 | 国际商学院 | 杨延钫 | 国际商学院 |
2013年度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通过项目名单(两年期) | ||||||
CX13126 | 负荷模型参数时变性研究 | 创新训练 | 邓婉婷 | 电气信息学院 | 黄玉龙 | 电气信息学院 |
二、检查方式
(一)项目组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于5月5日(周二)下午五点前提交给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办公室;
(二)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采取答辩形式。各学院需在5月6日至5月11日期间安排答辩,具体时间学院自行决定。答辩专家组要求由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采用PPT形式,个人陈述5~8分钟,专家提问5~8分钟,答辩结束后专家组给出具体评审意见,填写结题验收申请表中的“专家组意见”栏,意见需表明是否通过。此外,结题验收项目需按不超过3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项目,并在结题验收申请表的对应位置勾选。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采取书面评审形式,检查小组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填写结题验收评审打分表(见附件1)。两位专家评分均值达6分为“通过”,填写结题验收申请表中的“专家组意见”栏,意见需表明是否通过。此外,结题验收项目需按不超过3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项目,并在结题验收申请表的对应位置勾选。
(三)学校将根据项目材料及评审情况进行审核,做出优秀、通过或不通过的评价。
三、结题验收材料
(一)相应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2-4),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二)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若成果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并交验原件;若以实验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若成果是制作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源程序代码的打印稿、程序光盘;
(三)项目学术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5)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5月12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并分别填写结题验收通过项目、院级优秀结题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并电子版一份(见附件6-7)报送至校区教学办(地点:行政楼143室,联系人:黄玲,电话:0756-8505355)。
五、其他
(一)通过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登记创新学分;
(二)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研究过程中资料采集工作,积极发表研究成果、申请专利、加强项目宣传及向市场推介转化;
(三)项目研究成果属暨南大学所有,发表论著或申报其他成果时须注明“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
珠海校区教学办
2015年4月21日
附件: 点击下载
1.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打分表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3.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4.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5.项目学术报告撰写要求
6.暨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通过项目汇总表
7.暨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级优秀结题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