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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暨南大学2011年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4-06-06 09:37:49 浏览次数:1168
各相关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77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11年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形式

由所在学院(部)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学校审核验收结果。

二、结题验收范围

暨南大学2011年立项的第十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已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不需要重复申请。珠海校区项目如下:

暨南大学第十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备注
52 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建设与珠海校区商科教育差异化发展 范兆斌 国际商学院  
53 翻译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与教学模式创新 黄欣 翻译学院  
54 广告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方向)课程体系优化与实践教学创新 杨雨丹 人文学院  
55 珠海校区法学(律师方向)专业建设与实践 钟瑞栋 人文学院 已申请结题
注:凡“已申请结题”的项目本次无需再次申请。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组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项目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实践总结、实物、视频、光盘、论文、案例集等)以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620日前交至所在学院(部);

(二)学院(部)组织3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对项目进行审核、检查,采用答辩会形式,PPT陈述1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10分钟,检查是否按照项目总体目标与实施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及改革工作。答辩结束后评审专家在相应意见栏给出意见并签字,意见需明确表达是否通过。

(三)由学院(部)填写本单位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于71日前将汇总表及结题材料交至校区教学办(行政楼143室),电子版发送至study@jnu.edu.cn

四、其他事项

   (一)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4)。

(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学校将对各学院(部)结题验收情况进行核查,并公布验收结果。对于未提交任何材料的项目,学校将视具体情况撤消项目、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负责人在未来两年内申请、主持新项目的资格。

(三)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

附件:1.暨南大学第十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暨南大学第十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4.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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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校区教学办

                                         2014年6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