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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4-06-03 04:43:12 浏览次数:917
 

各学院(部):

根据刚收到的《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2015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14]2号,教育部网站527日发布),现启动2014年国家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教育部有关本科教学工程建设内容要求,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具体如下:

(一)专业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本科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为本校其他专业建设提供改革示范。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项目: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培养。支持涉及农林、地矿、石油、水利等艰苦行业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高校等专业建设,引导这些专业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

(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相关专业建设。

(四)在工程、医学等领域开展专业认证试点,建立与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医学等专业认证体系。

(五)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形成一批高等学校共享共用的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该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制定建设方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需具有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基础,项目负责人须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和自身特色优势进行申报。

(二)各类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及申报书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资金使用范围。

本科教学工程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办公用品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与本科教学改革相关的费用。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用于土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不得偿还学校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四、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部)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填写《201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表格需学院盖章)和相同内容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务处(行政楼220室)。

(二)申报截止日期:201469日上午9:00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评审时间:201469日下午3:00

(四)联系人:谷世乾;电话:85225282 Emailojwjyk@jnu.edu.cn

      珠海校区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

 

附件:点击下载

      1.项目申报指南

      2.201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汇总表

3.本科教学类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教务处

                                       2014年6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