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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4-03-27 05:09:17 浏览次数:1110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启动我校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2014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以下几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教学团队、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教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试点学院等。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不在本次项目推荐范围之内。

二、项目申报

(一)围绕“创强争先建高地”的目标,结合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在学校“自主规划、自主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质量工程的品牌作用,项目负责人须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和自身特色优势申报项目。

(二)项目实施限额申报,项目的总额为53项。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推荐项目类别及各类别项目数。各类别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及申报书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部)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由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于2014411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送所在学院(部)初审。

(二)学院(部)审核后于2014414前将《2014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申报表格需学院盖章)一并交至教务处。

(三)校内公示。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向省教育厅正式来文推荐。

(四)项目补录。经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须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项目信息补录至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login.do)。具体补录事项按网站公告执行。

四、材料报送

(一)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精品教材、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试点学院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18室),电子版发送至 ojwjyk@jnu.edu.cn。联系人:孙建莉、颜海波;联系电话:85220033

(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办公楼212室),电子版发送至ojwsjk@jnu.edu.cn。联系人:唐庆峰;联系电话:85220034

(三)教学团队、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质量科(行政办公楼223室),电子版发送至ojwzlk@jnu.edu.cn。联系人:杨萱;联系电话:85220745

珠海校区各学院收齐以上材料后统一交至校区教学办,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邮箱:study@jnu.edu.cn

 

附件:点击下载

1.2014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14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3.本科教学类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教务处

                                              2014年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