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3-12-09 08:42:56 浏览次数:840
为配合本科教学评估相关工作,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本科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学院(部)所有正式签约的本科生实践(实习)教育基地;未正式签约但近三年均有本科生实习的基地。
二、检查方式及安排
(一)学院自查
第一阶段:各学院(部)由院(部)、系主管领导、基地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院(部)基地考核工作。以每个基地为单位,对照《暨南大学本科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评价表》(见附件1)进行自评,并收集保存支撑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请各学院(部)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3年12月16日前收齐相关材料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材料包括《暨南大学本科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评价表》(每个基地一份)及相关支撑材料(协议书、管理制度、相关实习资料、图片等);暨南大学本科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汇总表(学院填写,纸质版一份及相应电子版)。
地址:行政楼212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唐庆峰;电话:020-85220034;电子邮箱:ojwsjk@jnu.edu.cn。
(注:珠海校区请交校区教学办,联系人:黄玲;电话:0756-8505355;电子邮箱:study @jnu.edu.cn。)
第二阶段:以每个基地为单位,撰写基地建设总结及今后三年发展规划,经学院(部)考核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提交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前。
(二)学校检查
学校教务处组织考核小组,通过检查资料和实地抽查相结合对基地进行考核,考核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对于获得良好、优秀等级的基地,下拨5000~10000元奖励性建设经费(已获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基地除外)。
附件:
教务处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