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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暨南大学本科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3-12-09 08:42:56 浏览次数:827
各学院(部):

为配合本科教学评估相关工作,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本科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学院(部)所有正式签约的本科生实践(实习)教育基地;未正式签约但近三年均有本科生实习的基地。

二、检查方式及安排

(一)学院自查

第一阶段:各学院(部)由院(部)、系主管领导、基地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院(部)基地考核工作。以每个基地为单位,对照《暨南大学本科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评价表》(见附件1)进行自评,并收集保存支撑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请各学院(部)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31216日前收齐相关材料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材料包括《暨南大学本科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评价表》(每个基地一份)及相关支撑材料(协议书、管理制度、相关实习资料、图片等);暨南大学本科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汇总表(学院填写,纸质版一份及相应电子版)。

地址:行政楼212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唐庆峰;电话:020-85220034;电子邮箱:ojwsjk@jnu.edu.cn

注:珠海校区请交校区教学办,联系人:黄玲;电话:0756-8505355;电子邮箱:study @jnu.edu.cn。)

第二阶段:以每个基地为单位,撰写基地建设总结及今后三年发展规划,经学院(部)考核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提交时间为2014418日前。

(二)学校检查

学校教务处组织考核小组,通过检查资料和实地抽查相结合对基地进行考核,考核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对于获得良好、优秀等级的基地,下拨5000~10000元奖励性建设经费(已获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基地除外)。

附件:

1.暨南大学本科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评价表

2.暨南大学本科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1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