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3-09-10 09:59:51 浏览次数:25929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7〕70号)及《关于公布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第三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暨珠教﹝2013﹞1号 )(附件1),校区决定对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第三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项目:
序号 | 所属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1 | 人文 学院 | 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级文秘方向)课程体系优化与实践教学研究 | 冯晖 |
2 | 面向港澳学生的“社会学概论”课程案例建设 | 吴伟东 | |
3 | 基于暨南大学“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平台的《广告学概论》课程建设实践 | 吴红 | |
4 | 翻译 学院 | 多文化生源翻译课堂教学的开放式模式构建 | 刘淑芝 |
5 | 电气信息 学院 | 外招生通识课“数学文化与数学思维”课程大纲构建与考试模式改革研究 | 杜萍 |
6 | 程序设计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库建设 | 陈双平 | |
7 | 电气类专业实践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研究 | 刘新东 | |
8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信息类本科生课外实践教学模式探究 | 戴红 |
9 | 图书馆 | 文献检索教学案例库建设研究 | 黄勇 |
二、具体要求
(一)检查方式:由校区组织3~5人的专家组进行中期检查,采用会议评审形式,项目负责人PPT汇报8分钟,专家提问8分钟,专家组根据评审标准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校区统一公布中期检查结果。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根据立项时所填的项目申报书,检查是否按照项目总体目标与实施计划进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实施效果和在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等。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须提交《暨南大学珠海校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报表》(附件2)。
(二)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论文、研究报告、实践总结等),以附件形式随中期检查表一并上交。
(三)上述材料内容应充实详尽。各项目负责人请于9月23日(周一)前将纸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至校区教学办。
四、其他事项
(一)专家评分70分以上(含70分)的项目视为通过中期检查,校区将一次性划拨全额研究经费;低于70分的项目视为未通过中期检查,校区将作出终止项目的决定,经费不予以划拨。
(二)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办公地点:行政楼143室;邮箱:study@jnu.edu.cn。
附件:
校区教学办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