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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关于开展首届“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3-06-21 06:19:34 浏览次数:1066

各学院/部: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激励办法》(暨教〔201326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首届“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评选工作。本次拟进行杰出教学贡献奖、教学贡献奖、青年教师教学奖及优秀教学管理奖四类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杰出教学贡献奖

(一)评选对象。

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并作出杰出贡献的暨南大学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教育事业,有优秀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及管理制度,无教学事故。

3)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

2.其他条件。

1)学术造诣深并用于本科教学,教学水平高,深受学生爱戴,得到同行认可。

2在下列工作中取得显著成就,起到模范和引领作用:A.课堂教学;B.课程建设;C.教材建设;D.教学改革;E.实践教学与创新人才培养;F.其他专项。

在上述一项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者,可申报专项奖。申报课堂教学专项奖者,须坚持为本科生授课,近三年平均每学期授课不低于2学分(特殊专业除外)

在上述两项以上本科教学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者,可申报综合奖。

二、教学贡献奖

(一)评选对象。

在本科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暨南大学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同杰出教学贡献奖。

2.其他条件。

1)严谨治学,认真投入本科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深受学生喜爱,得到同行认可。

2在前述某一专项本科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就、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者可申报专项奖。其中申报课堂教学专项奖者,须坚持为本科生授课,近三年平均每学期授课不低于2学分(特殊专业除外)

在前述两项以上本科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可申报综合奖。

三、青年教师教学奖

(一)评选对象。

40岁以下(含40岁),在本科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暨南大学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同教学贡献奖。

2.其他条件。

1)严谨治学,热爱并认真投入本科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爱护学生并深受学生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2在前述某一专项本科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具有示范作用者可申报专项奖。其中申报课堂教学专项奖者,须坚持为本科生授课,近三年平均每学期授课不低于2学分 (特殊专业除外)

在前述两项以上本科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者可申报综合奖。

四、优秀教学管理奖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及单位。

(二)评选条件。

1.个人奖。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热爱教学管理工作。

2熟悉教学管理业务,工作效率高,在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积极进行管理研究,对教学管理或教学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

4)两年内无教学事故。

5)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在“称职”以上(含称职)。

参照条件:

1)公开发表高质量的教育教学管理类论文。

2)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取得成果。

3)主持或参与开发教学管理相关网络系统,并提高工作效率。

2.集体奖。

基本条件:

1)参评单位教学建设成绩显著,教学改革效果明显,教学管理科学规范。

2)参评单位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在相关的各项指标排名中处于前列。

3)参评单位两年内无教学事故发生。

4)参评单位的每一成员两年内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含称职)。

参照条件:

1)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管理类论文数量多、质量高。 

2)参评单位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在相关的各项指标排名中处于前列。

3)获得各级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项目及教学成果多。

4)学生实践创新活动成果多。

五、推荐名额

杰出教学贡献奖、教学贡献奖、青年教师教学奖学院/部建议推荐名额见附件1。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荐,自荐教师直接向教务处申报。

教学管理奖由学院组织,择优申报。

六、评选程序

(一)学院/部推荐、自荐公示。

1.学院/部依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评选通过、在学院/部内公示后,将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

2.自荐教师将材料直接提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材料经初审后,由所在学院/部核实公示,再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院/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议、评选。

(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议审定获奖名单并在学校公示、公布。

七、材料报送

(一)自荐教师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7117时。

(二)各学院/部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71217时。报送材料包括:

1.附件2-7,所有申请人的申请表、学院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并电子版。纸质版须签字盖章。

2.经学院核实(核查人签名)后的申请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3.学院公示文件纸质版1份。

(三)电子版文件名请按照“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主题”格式命名(如“理工学院—△△△--教学贡献奖课堂教学专项奖”),以学院为单位建文件包。

八、其他事项

(一)上述奖项评选,课堂教学专项奖本学期申请,但下学期评选,具体办法另定。各学院/部须于本学期完成课堂教学专项奖的推荐公示和申报。

(二)所有个人奖项的评选,同等条件下本科教学核心团队成员优先。

(三)联系人: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办公楼223室)杨萱、陈若华,联系电话:020-85220745,邮箱:ojwzlk@sina.com 珠海校区教学办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50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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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届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学院/部建议推荐名额列表

2.首届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杰出教学贡献奖)申请表

3.首届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教学贡献奖)申请表

4.首届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青年教师教学奖)申请表

5.首届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优秀教学管理个人奖)申请表

6.首届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优秀教学管理集体奖)申请表

7.首届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学院/部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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