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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暨南大学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综合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3-05-15 10:06:21 浏览次数:127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770号)规定,学校决定启动暨南大学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综合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要求

 1.在编教师及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原则上主要面向“本科教学核心团队”成员。

 2.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

 3.尚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此次申报。

   (二)选题要求

1.本次教改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详见《暨南大学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综合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项目选题可从申报指南中挑选,也可自主确定。对于成效显著、应用价值大的项目,学校将根据需要予以滚动支持。

 

 2.有关“实践教学”、“外招生”及“本科课程中心”教改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实践教学”教改申报详见《关于开展暨南大学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514日发布)。另外,学校将于201310月正式开展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外招生专项)及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课程中心专项)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这两类项目的老师届时留意教务处主页通知。

3.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项目要以本科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研究对象,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可操作性方案或取得实际改革成果。

    4.在同等条件下,预期成果辐射面广、推广价值大的项目优先立项。鼓励与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及校内其他单位合作申报,协同创新。

   (三)研究时限:一般为两年,自立项公布之日算起。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综合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于64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送所在学院(部)初审。

   (二)学院(部)审核后于66将《暨南大学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综合类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交至行政楼218室,电子版发送至sun312569666@163.com。(珠海校区请交校区教学办,地点:行政楼143室,邮箱:study@jnu.edu.cn)。未列入各单位汇总表的申报材料或逾期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在认真做好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本期教改项目取得预期成果。

   (二)咨询与联系

    教务处联系人:孙建莉,电话:85220033。珠海校区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

   

    附件:1.暨南大学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综合类项目)申报指南

          2.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综合类项目)申报书

          3.暨南大学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综合类项目)汇总表

          4.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标准

            附件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3年5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