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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学分登记受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2-11-28 03:43:29 浏览次数:1711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规范创新学分登记受理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创新学分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学期第13~14周,学校于第16周(选课周)将符合登记要求的学分录入系统,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受理创新学分申请。

二、受理流程

各学院(部)负责受理本学院(部)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各学院(部)统一汇总(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于每学期创新学分申请受理时间内,按学校相关规定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各学院(部)务必仔细核对报送材料中的信息,以免由于信息错漏(误填学号等)造成创新学分不能正确录入。(联系人:甘宇,联系电话:85228320,地址:行政办公楼217室;电子版请发送至ojwsjk@jnu.edu.cn

创新学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务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所有申请材料须验证原件;参照学校有关试卷归档与保存的规定,切实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以备审核复查。

三、创新学分登记说明

   (一)参加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申请创新学分登记原则参照《暨南大学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学分登记原则》(暨教通〔200787号)。

   (二)参加科技学术竞赛申请创新学分登记原则参照《暨南大学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563号)及《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暨通〔201227号)。

   (三)其它情况申请创新学分登记原则参照《暨南大学本科生科技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四、其他事项

(一)对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当年的5月(第二学期的第10周)单独受理一次,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的430。对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毕业班学生,若无法在此前结题,可在该学期创新学分申请受理时间(第13~14周)申请录入。

(二)为进一步优化创新学分管理和登记录入流程,学校正在对成绩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正在开发创新学分管理系统,预计将于2013年完成,届时由学生自行网上申请创新学分。为保证系统升级改造期间创新学分录入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目前只接受2009级和2010级在校本科生的创新学分申请。2011年以后入学的学生(含2011级),将在系统升级完成后,按照新办法录入创新学分。

(三)本学期创新学分的录入工作将于第16周完成,对于已经提交过的创新学分申请,无須再次提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