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2-11-06 11:41:16 浏览次数:938
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12〕2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对有关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2年度第一批立项的研究期限为一年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3。
二、检查方式
(一)项目组填写相应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4-6),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于11月15日(周四)下午五点前提交至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办公室。
(二)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项目采取答辩形式,答辩专家组要求由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采用PPT形式,个人陈述5~8分钟,专家提问5~8分钟,答辩结束后专家组给出具体评审意见,填写中期检查表中的“专家组意见”栏,意见需表明是否通过。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项目采取书面评审形式,检查小组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填写《中期检查评审打分表》(见附件7)。两位专家评分均值达6分为“通过”,填写中期检查表中的“检查小组意见”栏,意见需表明是否通过。
(三)学校将根据项目进展和中期检查情况进行审核,做出合格、调整或终止的评价。
三、项目重大变更
若项目有重大变更事项,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暨南大学_______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8),交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11月20日(周二)下午五点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1份,学院须自行做好存档工作)报送至校区教学办(地点:行政楼143,电话:8505355,联系人:黄玲),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study@jnu.edu.cn。报送材料包括:
(一)本学院的项目中期检查表或中期检查报告及项目的相关材料(如阶段性成果等);
(二)《暨南大学_______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三)《暨南大学_______中期检查通过项目汇总表》(附件9,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汇总表须分开填写,表头空白处注明国家级/省级/校级);
(四)《暨南大学_______中期检查未通过项目汇总表》(附件10,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汇总表须分开填写,表头空白处注明国家级/省级/校级)。
本文请从珠海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网站“教务通知”栏浏览、下载。
附件:
1.暨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暨南大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3.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4.暨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5.暨南大学“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6. 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7. 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审打分表
8.暨南大学_______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9.暨南大学_______中期检查通过项目汇总表
10. 暨南大学_______中期检查未通过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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