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2-10-23 03:19:11 浏览次数:1324
暨珠教[2012]11号
校区各单位:
在学校一体化管理的战略下,根据当前校区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为推动校区教学工作的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7〕70号)(附件1)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校区开展2012年度(第三批)暨南大学珠海校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一体化管理下珠海校区的教学实践,致力于改善校区教学及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从微观层面出发,突出课程建设和外招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在原珠海学院教改项目、珠海校区专项教改项目的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教改研究,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进行培育,为申报更高层次的教学类项目奠定基础。项目立项级别为校区级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校区在职的具有一定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及管理服务人员等均可申报。
2.申请人作为第一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
3.尚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此次申报。
三、选题范围
围绕教学改革的相关问题,除自主选题外,可参考项目选题指南(附件2)。
四、项目管理
(一)经费管理与使用
项目资助经费2000元/项。经费一次性拨付,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经费使用范围参照学校相关要求。
(二)项目的评审
教改项目的评审采取学院遴选出初选名单并按优选顺序予以排序,校区教学办组织专家复审,确定拟立项名单,报校区审批、公示、公布等程序。
(三)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参照《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研究期限一年,拟于2013年6月进行中期检查,2013年12月进行结题验收,结题时项目组需向学院评审组汇报成果。校区将通过验收项目的研究报告或成果编印成《成果汇编》。
五、需上交的材料
(一)暨南大学珠海校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3)
(二)各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4)
以上材料上交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请各单位汇总材料后于11月30日(周五)下午5:30前递交至校区教学办。
联系人:黄玲;地点:珠海校区行政楼143室;电话:8505355;E-mail:study@jnu.edu.cn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可在珠海校区教学办主页浏览下载。
附件:
1.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2.选题指南
3.项目申报表
4.各单位申报汇总表
点击下载(30.54KB)
教 学 办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