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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新生学生证、学籍表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2-10-08 10:59:26 浏览次数:2514

各学院:

按照《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新生入学后需做好学籍及相关学生信息管理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将新生学生证按以下要求仔细填写并核对清楚后于1011日上午10点之前交教学办156房,以便统一到本部校长办公室办理盖章手续。

1、学生证每人一份,并贴正面免冠一寸近照。

2、学生证上除学号、出生年月和注册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外,其他均使用汉字填写。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入学时间填写二〇一二年九月八日,发证日期填写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学制填写四年 ,注册日期填写201298日。

3、乘车区间填写离家庭住址最近的火车站所在的市/县,香港、台湾学生则填写深圳站。不乘坐火车的同学则不用填写任何内容。

4、学生证应由各学院指定字体端正、认真负责的同学统一填写,以保证学生证内页信息清晰完整准确。

 5、各学院在新生学生证注册登记表上加盖注册章,按学生所在专业、学号从小到大且每个学生证都要翻到“相片”这一页的顺序排列整齐。

 

二、请各学院将新生学籍表按专业、学号从小到大排列整齐存档各学院。填写注意事项:

1、每人一份,并贴正面免冠一寸近照。

2、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入学时间填写201298日,学制请填写 “本科四年制 学习及经历部分请填写从小学至高中的经历(起始月份统一填写9月,终止月份统一填写7月)。

 5、家庭主要成员指的是父亲、母亲和兄弟姐妹。

 6、主要社会关系指的是除家庭成员以外的亲属关系。

 7、学籍表上的家庭地址需要填写详细地址。

 8、姓名拼音一栏,内地生填写姓名的全拼,外招生应与身份证保持一致。

注:上述表格都需要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用铅笔或圆珠笔;
                                                                                                                  

 珠海教学办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