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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暨南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2-09-19 03:11:24 浏览次数:92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及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做好国家级、省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培育工作,推进我校“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的实施,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1. 促进我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全校教职员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本科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2. 通过实践基地项目建设,形成有暨南大学特色的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开放共享机制、实践教育培养模式、实践教育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产学研合作建设、实践教育系列教材、质量监控体系等。

二、建设任务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并由教学单位以及企业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各实践基地应以人才培养为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2.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

遵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各专业学生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方案,积极推动校外实践教育模式改革由参与共建的教学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3.建设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

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本教学单位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实践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建立开放共享机制

各实践基地除承担本单位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向其他教学单位学生以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向校外学生开放,主动发布实践基地有关信息,根据接纳能力接收非本专业学生进入实践基地学习。

5.保护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实践基地应加强对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要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三、申报要求

    1.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抓紧开展实践基地建设工作,要根据申报条件,在现已签订协议的实习基地中遴选出不少于总数的10%申报,并进行重点培育建设。

    2. 申报材料要求:

1)《暨南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一);(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暨南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二);(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共建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由企业提供,含企业合法身份、规模、等级、营业范围等)、共建协议等。(纸质版1份)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1210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区教学办,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电子邮箱:study@jnu.edu.cn

    3. 项目建设周期:建议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四、其它

 1. 入选校级实践基地的项目,学校将资助一定的建设经费。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将与“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基地的建设相结合,对入选“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基地的建设项目,学校将重点予以支持。
     2.  我校区上学期申报的五个“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基地项目(
数学建模科技创新、“卓越未来”电子工程师、“卓越未来”物联网工程师、“卓越未来”IT精英、“卓越未来”翻译精英——翻译训练营),请结合学校反馈的评审意见继续完善,并与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团队建设,突出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本着择优遴选,分批建设,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

3. 入选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的自动纳入校级实践基地建设范围。今后学校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实践基地项目原则上将从校级建设项目中择优遴选。

    附件:1.暨南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
          2.暨南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点击下载


                                                           教学办
                                                     二○
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