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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毕业生办理英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2-04-18 12:45:07 浏览次数: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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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各学院、2011届毕业生:
按学校规定,我校本科生在取得中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英文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有需要的同学按如下要求办理:
一、申请时间地点
第一、二批毕业生申请截止时间均为9月5日,逾期不候;申请地点为各学院办公室。
二、办理程序
1、核查英文名
请需要申请的同学先登录教务系统核对英文名正确与否,内招生英文名即拼音全拼,姓与名中留一空格,非单名的字间不留空格,姓与名首字母大写,例如Wang Xiaoxin;外招生英文名应与身份证件英文名完全一致。
2、更正英文名
若发现系统英文名有误的,内招生须在学院缴费申请时手写填写更正表,外招生则须向学院教务秘书提交更正申请(申请无固定格式)并付上身份证明复印件。“内招生英文名更正表汇总表(附件)”和“外招生英文名更正申请”由学院核查盖章确认后统一上交。
3、缴费申请
每份英文证书(包括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收费人民币20元,学生到各学院办公室缴付现金,学院教务秘书根据交费名单完成网上申请。各学院收齐费用后连同英文名更正材料于9月7日前交校区教学办145室,无需上交申请的具体名单。
三、证书发放
发放时间在9月16日后,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学院,发放形式由各学院决定,学生领取证书请与学院联系。
四、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认真核查教务系统英文名,未填写英文名、或填写了错误英文名的均须更正,未提出更正申请造成错误的责任自负。
2、英文证书为一次性申办,学生离校后不再受理。
附件:申请英文证书内招生更正英文名汇总表
珠海校区教学办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