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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1 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名单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2-04-18 12:02:30 浏览次数: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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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 号,附件1)以及《关于选拔2011 年度本科优异学生的通知》(暨教〔2011〕6 号)精神,学校进行了2011 年度本科优异学生的选拔工作。
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校区面试,学校组织答辩面试、公示和复核,决定将范瑞琪等44 名同学(名单见附件2)作为本科优异学生培养。
名单公布后,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所在学院(直属系、部)为优异生配备指导教师。对导师的要求: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 号,附件1)以及《关于选拔2011 年度本科优异学生的通知》(暨教〔2011〕6 号)精神,学校进行了2011 年度本科优异学生的选拔工作。
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校区面试,学校组织答辩面试、公示和复核,决定将范瑞琪等44 名同学(名单见附件2)作为本科优异学生培养。
名单公布后,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所在学院(直属系、部)为优异生配备指导教师。对导师的要求:
(一)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责任心强,有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本校教学或科研人员。
(二)及时与优异生进行沟通,共同拟定优异生培养总体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对优异生选课、学习、科研、实验、论文等环节进行具体指导,保证每周都有适当的指导时间。
(三)适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科研进展情况,及时与学生沟通培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方法、思维习惯等。
(四)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为学生创造学术交流、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的机会,为学生学习和科研提供或联系场地、仪器设备等。
导师确定后,优异生与导师共同拟定出培养计划,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计划表”(附件3),上交至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于 5 月23 日中午12:00前将“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计划表”报送至校区教学办。
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
特此通知
附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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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