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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暨南大学第十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2-04-18 12:00:53 浏览次数: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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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7〕70号),学校决定启动暨南大学第十二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程序与要求
(一)在职教师、科研人员、教学管理服务人员等均可申报。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不能再次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负责人新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加项目不受此限)。
(二)项目要以本科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研究对象,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项目一般在两年内完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可操作性方案或取得实际改革成果。
(三)项目选题可从项目指南(附件1)中挑选,也可自主确定。
(四)在同等条件下,预期成果辐射面广、推广价值大的项目优先立项。
(五)项目申报人组织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报送所在学院;学院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6月8日前将《暨南大学第十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交至校区教学办。未列入各单位汇总表内容的申报材料或逾期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在认真做好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整合资源,凝练研究方向,集中力量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使本期教学改革研究取得显著成效。
联系人:黄玲; 电话:8505355。
附件:
1.暨南大学第十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暨南大学第十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4.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标准
5.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学办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