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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本科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修习的通知(暨教[2007]1号)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2-04-18 11:12:37 浏览次数:753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采取更加有效的组织形式为更多的本科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创造条件,促进实验室更全面、有效的开放,根据《暨南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暨通〔2006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要求各学院每学期组织一批实验项目作为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以供我校本科学生修习。

一、组织管理

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凡开设有本科实验课程的学院必须组织一批开放实验项目供本科生修习。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有关政策的制订和落实。

二、项目来源

(一)教师的科研课题

为创造条件让本科学生(特别是高年级优秀学生)参与科研,凡主持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在研课题的我校教师,需要利用实验室条件进行研究的,须至少申报1项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鼓励有在研厅局级课题的主持人申报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

(二)实验室自拟项目

由实验室根据实验条件,拟定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凡有本科教学任务的实验室,须至少申报3项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

(三)综合素质提高型开放实验

主要指在计算机房、摄影基地、多媒体实验室等,以提高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其它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实验活动和训练。

三、项目要求

(一)开放实验项目不能与课程大纲所规定的实验项目相重复。

(二)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不能与本科生科技创新工程、有关科技学术竞赛等已获资助项目的申报重复。

(三)每个开放实验项目必须配有中级职称以上(包括中级)的指导老师。

(四)各实验项目人数的限制要求由开设院、系研究决定,项目研究时间一般应控制在一学期内。

四、有关政策

(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的课时,可折算成教学工作量,请各单位做好教师的指导记录。

(二)实验室所承担的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修习情况,将作为实验室开放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开放实验项目研究,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合格后将取得相应学分(标准另定)。

五、其它说明

(一)本科生进开放实验室学习是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学院务必做好此项工作。

(二)第一批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应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完成。各学院要做好申报动员和项目审核工作,项目的确立要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请各学院于2007120日之前将《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三)项目确立后,各学院应立即将开放实验项目向学生公布以供选修。第一批项目的选修工作应在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后2周内完成。请各学院及时将项目选修情况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学院要加强指导和管理,做好相关记录和成绩考核等工作。项目完成后,要认真做好总结。第一批开放实验项目的修习应在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之前完成。

(五)为督促各学院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将随时检查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附件:1.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

2.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

附件1

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

学院: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指导老师

面向对象

(学生专业)

姓名

职称

项目来源是指:1教师科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