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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0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2-04-17 07:39:40 浏览次数: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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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促进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顺利完成,根据《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暨教〔2009〕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0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检查的项目
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10年立项研究期限为一年的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我校区项目如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指导老师 | ||||
姓名 | 专业 | 年级 | 学院 | 姓名 | 所在单位 | ||
101055938 | 高新技术企业高管薪酬制定研究 | 邢琦彬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008 | 电气信息学院 | 夏 芸 | 国际商学院 |
101055939 | 后金融危机时代珠三角地区中小企业用工需求与大学生就业调查 | 冼少梅 | 金融学(金融工程方向) | 2008 | 国际商学院 | 彭维湘 | 国际商学院 |
101055940 | 品牌影响消费决策的神经基础实验与相关营销策略初探 | 章祥翔 | 市场营销 | 2008 | 国际商学院 | 卜国琴 | 国际商学院 |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项目组填写“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上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二)校区组织3人以上的专家小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进行中期检查答辩评审,并给出具体评审意见。
(三)学校将根据项目进展和中期检查情况进行审核,作出合格、调整或终止的评价。
请各学院于4月22日下午五点前将本学院“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及相关材料(如阶段性成果等)报送至教学办实践教学管理室(要求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地址:行政楼143,电话:8505355 。
本通知请从珠海校区主页“校区通知”栏浏览、下载。
附件:
1.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教学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