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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领导名单和第一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区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29 03:55:50 浏览次数:124

暨教通〔2020〕30号

各本科教学单位:

按照学年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一、评估专家、领导要求和被评估教师范围

(一)评估专家组要求

每个学院组成3-12人的专家组,任期一学年,组长应具有正教授职称,组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评估专家须是为人正派、处事公平公正、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现任或退休教师。

(二)领导组成员要求

各学院领导组成员由学院院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院办主任及各教研室主任组成。如相关人员岗位变动,各单位应及时调换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被评估的教师范围(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

1.在我校担任教学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不含教授)。

2.申请英语授课(包括全英和双语授课)的教师。

3.承担新课程教学的教师。

4.学院认为需要评估的其他教师。

二、专家、领导听课要求

(一)专家听课

1.专家组组长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本学期末将所有填写好的《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收齐,于20211月4日前交学院办公室存档。

2.每位被评估教师至少须有两位专家的评估成绩。

3.听课结束后,专家应采取适当方式向授课教师反馈听课意见,帮助授课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二)领导听课

1.领导组负责人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在学期末将所有填写好的《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收齐,于20211月4日前交学院办公室存档。

2.每位领导一学期听课量不应少于6学时。

3.领导听课重点把握课堂教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听课组织工作

1.各单位办公室填写《2020-2021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领导组成员名单及第一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附件1),于10月15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珠海校区本科教学办。

2.各单位办公室应向专家组和领导组提供本单位被评估教师名单及相应课表。

3.各单位办公室科办收齐专家、领导评估表原件后,应填写《暨南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堂评估被评估教师成绩汇总表(专家组)》、《暨南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堂评估被评估教师成绩汇总表(领导组)》(见附件2、3),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珠海校区本科教学办。

三、其他事项

(一)空白《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见附件4)请自行打印,也可到珠海校区本科教学办领取。

(二)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0745;电子邮箱:ojwzlk@jnu.edu.cn;办公地点: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2室

 

附件:

1.2020-2021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领导组成员名单及第一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

2.暨南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堂评估被评估教师成绩汇总表(专家组)

3.暨南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堂评估被评估教师成绩汇总表(领导组)

4.暨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29日

附件1:通知及附件下载